市政协教科卫体委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目前,全市现有三级公立医院2所、公共卫生服务机构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6所,其中源潭、黄铺中心卫生院为二级综合医院;村(居)卫生室17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5所;民营医院4所、个体诊所及门诊部65所(其中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28所)。
(二)中医药人员队伍现状。①全市注册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321人(含中医专长医师19人)。其中,40岁以下94人,占29.28%;40~50岁70人,占21.81%;50~60岁113人,占35.2%;60岁以上44人,占13.71%。初级职称189人,占58.88%;中级职称73人,占22.74%;高级职称59人,占18.38%(正高2人、占0.62%)。硕士7人,占2.18%;本科128人,占39.88%;专科56人,占17.45%;中专54人,占16.82%;高中及以下76人,占23.68%。执业地点涵盖三级医疗机构,市直医疗机构127人,占39.56%,其中市中医院94人、市立医院24人、妇计中心及其他机构9人;乡村医疗机构130人,占40.5%,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6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46人;民营医院及中医诊所、门诊部62人,占19.31%。②全市注册执业护士数为1104人,中医院校毕业人员54人。由于高校学科设置问题,中医护理极少,市中医院中医护理骨干仅3名。经过努力,全市415人接受过中医护理培训。③全市医疗机构中中药人员22人(企业从业人员未统计)。其中,40岁以下6人,占27.28%;40~50岁5人,占22.72%;50~60岁11人,占50%。中级职称7人,占31.81%;初级职称15人,占68.19%。本科8人,占36.36%;大专10人,占45.46%;中专4人,占18.18%。
(三)工作推进情况。近年来,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确保中医药事业的传承与发展。
1.党建引领,把稳人才工作“方向盘”。卫健委党组始终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定期听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中医药人才工作。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紧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建立人才引进计划和培养方案,坚持开放视野选人才、不拘一格用人才、聚焦重点引人才,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市中医院党委,按照职工个人能力和发展意愿,坚持把年轻业务骨干发展成党员干部,把党员干部培养成业务骨干,大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
2.聚力招引,扩充人才储备“蓄水池”。印发《潜山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做好中医药人员招聘和中高端人才引进工作。近五年来,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定向培养13人、高校现场招聘19人、“县管乡用”“乡聘村用”4人等多种方式共招聘中医药人员36人,其中:大专13人,本科18人,研究生8人;引进中医药中高端人才3人(中医院名医工作室人员)。
3.完善机制,锻造从业人才“硬本领”。一是出台政策措施,强力推进中医药人才培训培养。市卫健、财政、人社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潜山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试行)》。自2021年起,每年统筹安排不低于20万元专项经费,计划利用5年时间培养培训百名中青年中医、中药、康复、护理、“西学中”等骨干人才。截至目前,赴上级医院进修30人,1人通过安徽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遴选考核,415名护理人员完成了“西学中”培训,65名非中医类别医师通过一年期“西学中”培训,28人正在进行两年期“西学中”培训。二是借力中央和省财政项目支持,狠抓中医药传承。2022年在市中医院实施“韩仁贵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2023年在黄铺中心卫生院实施“贾彩琴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项目,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6名传承人跟师学习。三是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借力上级医院技术优势,市中医院引进省名中医4人,开设王建民、储全根名医工作室和汪四海博士工作室;引进长三角名中医1人,开设张斌霞名中医工作室,5位专家教授定期到市中医院出门诊、开展手术,指导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工作,8名优秀骨干医师跟师学习。
4.紧抓师承,推进中医人才“传帮带”。制定出台《潜山市高年资中医药师“师带徒”制度》和《潜山市高年资中医药师“师带徒”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师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师承教育。全市共有8人签订师承合同跟师学习,其中1人已经通过出师考核,1人已学习期满正在申请出师考核,其余人员正在跟师学习中。
5.解决身份,推动民间中医“合法化”。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让一些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医师通过法定途径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予以执业注册,在解除他们“无证行医”的法律风险的同时,进一步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近年来,全市共有97人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其中30人通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并执业注册,25人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其中19人执业注册。
6.强化激励,激发人才成长“新动能”。为调动广大中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中医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了潜山市首届“名老中医、名中医”评选活动,全市共有3人获评“首届名老中医”荣誉称号,10人获评“首届名中医”荣誉称号,并在医师节表彰大会上隆重表彰。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中医药人才总量不足且年龄老化。主要表现在:一是中医院的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到60%的要求,中医护士人数极少。二是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匮乏。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匮乏,严重制约学科发展。各级医疗机构缺乏高级职称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和中药炮制的技术人员。三是基层中医药人才缺乏。部分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未达25%,全市仅45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有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四是中医医师年龄老化严重。全市50岁以上中医医师人数占中医医师总数的比例近一半,人员结构老化严重。
(二)基层中医药人员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来源不一,有接受正规高等教育科班出身的,有跟师学徒成长的,也有自学成才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中医药人才招聘难、流失大现象仍客观存在。由于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培养奖励办法力度不够大,再加上受城乡环境、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等方面的影响,中医药大学的毕业生多因基层待遇低而不愿到基层工作,人员招聘难;另一方面,成功招聘的人员在工作若干年后也多因待遇较低、继续深造或家庭原因而逐步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中医药人才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的第一资源。下一步,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开拓思路、强化举措,进一步夯实我市中医药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一)完善机制,优化“引人留人”政策环境。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做法,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中医药人才来我市工作,尤其是要注重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本地流出到外地或夫妻一方户籍在本地,另一方申请调入的实用性、成熟型人才,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放宽条件,切实做好“回流”工作。进一步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分配机制,提高使用中医中药的绩效分配比例,让中医药人员真正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从待遇保障上让人才留得下、留得住。
(二)加强管理,合理调配使用编制资源。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周期比较长,一个较为成熟型的人才需要6-10年的培养,中医人才培养周期更长,且今后6-12年,将迎来退休高峰期,要提前谋划人才储备工作。市委编办要在市域有限的编制范围内,适当扩充基层医疗机构的编制,同时,在人才入口上确定一定比例(原编制规模的5%左右),不受编制规模制约,招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扩充到基层医疗机构,以解人才不足之忧;探索推进乡镇编制资源调整,优化编制资源的调配使用。
(三)多措并举,合理搭建中医药人才梯队。深入实施“强化基层、优化结构、全面发展”的中医药人才发展战略,坚持引培并重原则,通过师承教育、中医馆骨干人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培训、中医骨干人才、“西学中”人才培养等多途径、多举措,全力做好青年后备人才、中医骨干人才、高级人才、学科带头人、省级名中医等不同层级人才的培训培养,打造合理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梯队。
(四)开拓创新,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一是继续贯彻实施《潜山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潜山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人才培养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模式,加大本土中医药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二是结合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大黄山项目的契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康养产业中的独特优势作用,天柱山职业技术学校可探索开设相关课程,积极推进中医理疗、康复等实用型人才的培训培养。三是深入实施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做强做实名医工作室,强化传承推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诊疗经验、特色技术,强化对市内优秀中医的培养,建成一批走不了的工作室。四是继续做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安徽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突出抓好中医药传承。五是发挥中医药学会的纽带作用,统筹全市中医药技术力量,利用各种技术优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氛围,开展传统经典学习培训,提振中医药人员精气神。
(五)加大投入,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经费保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建立人才培养激励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中医药人才的进修培训、学历提升、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名中医工作室的建立等,为我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六)强化宣传,营造中医药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的宣传贯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行风教育,教育引导中医药人才弘扬崇高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行业优秀人才模范和工作典型的选树,定期开展“名中医”评选活动,通过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中医药人才职业荣誉感,努力营造每位中医人都渴望成才、皆可成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为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