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建引领 努力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能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党建引领,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乡村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基层党建水平得到提升。全面推广“黄铺经验”,推行“五议三公开两参与”工作法,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巩固提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成果,开展“强培训、遍走访、亮承诺、抓落实、树典型”活动,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二是社会治理得到加强。建成了市乡村三级综治视联网,形成了“一网多用”“共网同建”的格局,构建了信息化、科技化、全能化的综治管理新模式。全面实施“雪亮工程”,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手抓常态长效打击、一手抓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监管,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乡风文明程度得到提高。各乡镇注重树立乡贤文化、道德模范、典型事迹,常态化举办特色文化旅游节,评选表彰孝义之星、五好家庭,形成勤俭节约、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文明新风尚。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当前,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现代化治理水平还有很大距离,也面临着改革发展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
思想淡化,多数群众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降低,对村内事务关注度不高;部分群众处于“半工半农”状态,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力较弱。
责任软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转移加剧,许多农村出现村庄“空心化”现象。本该成为乡村治理骨干力量的年富力强、思想活跃的青壮年人群流向了城市,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主体责任软化。
组织弱化,个别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领导乡村治理的作用弱化;少数党员党性修养不强,初心使命意识淡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村干部法治思维意识不强,依法依规治理能力不足,驾驭经济发展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不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为重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注重以党建引领,统筹自治、法治、德治,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格局,努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1.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必须建强战斗堡垒。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组织带头人。
加强理论培训,深入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提升行动,加强思想提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增强执政本领、战斗本领。
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要从党员需求出发、从问题导向入手,每月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加强农村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党小组长的作用,打通基层党建“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影响力、社会号召力。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党员全覆盖、常态化教育培训,充分发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双培双带”等“六大载体”功能,坚持和拓展党员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积分管理等做法,开展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必须创新协商办事方式。乡村治理主体是群众。
强化群众参与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和鼓励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做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 、做事多商量。
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党代表接待室、人大代表联络站、政协委员工作室作用,探索在村(社区)建立民主协商议事会、乡贤理事会,建立健全村委会、社会组织代表、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形成协商内容社会化、协商运行规范化、协商形式多样化的基层协商共治格局,在协商中深化认识、增进理解、达成共识。
提升群众参与能力,开发公益岗位、监督岗位,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实际工作岗位历练,培育和提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批贴进生活、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传统家规家训作用,以示范带动引领,让群众搞清楚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具体怎么做。
3.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必须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法治教育。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建设一批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书屋,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凝聚法治力量,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滚动排查机制,提高群众初次来信、初次来电、初次来访和网上信访的办理质效,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和相关单位包案处理制度,健全主动为民维权机制,推动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防控转变。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4.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必须强化德治作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力、实践力、约束力作用,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载体,广泛宣传身边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捐资助学、修桥铺路、扶贫济困等善行义举,立标杆、树导向。创建德治示范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德治的感染力。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要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平台,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