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政协简介
政协简史
政协领导
工作机构
文史资料
政协动态
通知公告
政协要闻
视察调研
界别活动
提案工作
大会发言
社情民意
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社情民意
2015第1期 建议合理调整园区企业生活配套设施用电价格
发布时间:2017-11-01 00:15 点击率:
据县政协委员余同森反映,我县园区企业职工生活配套设施用电和生产用电,一律按照大工业用电计价收费,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期待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据了解,我县一些园区企业为了留得住员工,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新建了一批职工生活用房。但这些员工生活配套设施用电和厂区生产用电一律按照大工业用电价格捆绑计算,特别是用电量较少的时候,价格奇高,入住员工普遍反映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意见很大,企业自身也无力解决,迫切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供电公司实施分类计价,合理收费,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
上一篇:2014第3期 建议改进公租房实物配租申报不合理的现象
下一篇:2015第2期 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亟需管理和保护
Copyright © 2002-2023 政协潜山市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潜阳路368号 电话/传真:0556-8928211
备案号:皖ICP备11020677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402000221号 技术支持:
炫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