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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22-07-07 13:59  点击率:

让历史文脉在乡村振兴中传承

——关于我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几点建议

镇村规划建设管理调研课题组1:高艾媛  徐正宁

2022年6月

 

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是城乡记忆的物质留存,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历史资源。在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如何做好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促进历史文化资源转化,对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保护工作:

一是申报保护名录。深挖历史文化资源,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传统村落保护名录。我市官庄、万涧、黄泥、龙潭等4个村已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横中、戈元等6个村被已列入安徽省传统村落名录。

二是开展保护试点。开展万涧村省级传统村落保护示范试点,编制村庄发展策划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邀请中规院北京公司选派规划师驻村指导,推动科学保护。

三是实行挂牌保护。开展全市传统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普查,推进测绘建档。形成422处传统建筑、208处历史环境要素调查表,建立传统建筑分布信息数据库和图册,挂牌保护289处。

四是配套保护措施。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推进乡村可持续性发展。

成绩值得肯定,但在前期开展的专题调研中,我们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传统村落活化利用需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保护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等方面。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二、几点建议

(一)在乡村振兴中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当前,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抓手,挖掘历史空间资源、留存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遗产融入“大花园”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中。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调研中发现,一些传统村落所在地村庄风貌建设与规划不协调。结合此次全市进行的村庄规划编制契机,因村制宜,科学编制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发展方向和具体依据。配套编制农村住房设计、传统典型民居设计图集或导则,对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周边的新建农房层高、体量和色彩进行管控,确保自建房与传统村落历史风貌和谐统一。

二是严格拆除管理。在全市的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做到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不破坏村落肌理,严禁大拆大建。保护能够体现乡村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确实需要不得不拆除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突出保护重点,研究制定适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基础设施改造标准、指南,为改善人居环境提供支持。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政策和传统村落保护政策的有机融合的操作模式,加快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落环境,对传统建筑内部进行合理改造,完善相关配套功能,激发出传统村落发展的新活力。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多层级联动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市级层面成立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邀请村级代表和重点传统建筑权利人参加,协同推动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利用。乡镇积极引导由村干部、传统建筑权利人、乡贤等成立古民居等传统建筑保护协会,负责做好日常管护工作,进一步增强相关保护主体责任意识。

(二)提高传统村落活化利用效率。针对各村传统村落等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借鉴“万涧经验”,探索通过置换、租赁、政府收购出让等方式,推进公司化运营,结合“互联网+”模式,发展休闲文旅、特色农特产品种养加工等产业,将历史文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一是打造旅游景区。利用遗存的历史古建筑、传统工艺、周边景区或山水资源自然景观,如官庄、黄泥等,再配套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开发成自然景观型古村落旅游景区,使传统村落在开发中得到保护利用。

二是打造民宿集群。依托整体建筑良好、区位交通条件优越、生态环境优良的传统村落,如天柱村、茶庄村、万涧村等地传统村落和古建筑,开发以民宿为主,构建网红打卡点,吸引广大游客到乡村休闲,通过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增加收入。

三是打造疗休养中心。依托居住功能完好的大间闲置农宅,如龙潭万涧等,由村集体牵头组织,进行整体打造,统一经营,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疗休养基地、度假区域。

四是打造研学基地。依托名人故居、红色资源丰富的传统村落,如五庙、水吼、痘姆等地,结合非遗文化传承和革命历史建筑修复,打造成传统文化、红色教育等党史教育或研学基地。

(三)加大对传统村落政策支持力度。传统村落保护和修复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调研中发现,我市不少历史建筑因年久失修,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面临倒损、坍塌之险,当地村民、镇村难以负担,迫切需要上级财政和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一是落实资金保障。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在现有每年安排专项财政资金200万元的基础上,逐年加大支持力度。鉴于我市仅官庄村获得中央财政安排专项保护资金300万元,其他传统村落上级暂未安排的情况,建议市财政从明年开始,根据评估情况,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支持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同时,强化对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宜”村镇建设、文物保护等项目资金的整合利用。二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引导外来社会资本参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进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捐资捐赠、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传统村落及传统建筑保护利用发展,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等领域。

二是完善专业力量保障。加强同科研院校、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规划编制、业态谋划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古民居等传统建筑修缮保护指导。建立专业人才委托培养机制,开展传统建造及修缮技艺的工匠培训,建立并稳定一支本地传统建筑工匠队伍。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基层干部群众责任意识,提升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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