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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县民营工业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根据主席会议的部署,9月上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深入到天柱山、源潭、王河、龙潭、水吼、余井、塔畈、痘姆等地,对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这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县各地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县战略,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使我县旅游业呈现出蓬勃发展、各具特色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景点开发初具规模。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开发了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乡村旅游景点。如水吼镇的白马潭漂流、天龙关攀岩;天柱山镇的茶庄乡村大世界休闲度假、天柱大峡谷冲浪;源潭镇的查冲农业生态采摘观光;塔畈乡的板仓自然保护区科普考察休闲旅游等。这些景点的成功开发在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天柱山旅游的内涵,提升了天柱山旅游的品味。

  2、旅游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软环境方面,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围绕旅游“六要素”适时开展旅游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县乡村旅游市场秩序。在硬环境方面,各景区、景点不断加快道路、通信、电力、有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大提高了我县乡村旅游的层次和水平。

  3、旅游发展投入不断加大。“十五”以来,全县多方融资,不断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力度。如白马潭漂流公司累计投资达200多万元,修建了高标准的游客接待中心;吴塘生态园现已投资520多万元进行园区公共设施建设;天龙关景区先后投资100多万元进行品牌创建和宣传推介活动;长春、红旗水库结合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生态旅游基地建设。

  二、我县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县乡村旅游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与旅游资源大县的地位还不相称,与大旅游、大产业、大发展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就发展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旅游资源整合不够。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开发准入制度以及景点详细规划的缺失,使得我县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处于一种“散、弱、小”的状态。旅游市场的“六要素”发展严重不协调,大多停留在传统的游览观光的层面,游客逗留时间短,消费少,严重制约着我县乡村旅游向纵深层次发展,难以发挥旅游业的综合效益。

  二是旅游发展条件相对滞后。由于资金的匮乏,目前我县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比较滞后,交通设施表现的尤为突出,可进入性差;一些重点人文资源得不到及时的保护和利用,如龙潭的杨家祠堂、余井占庄古民居。仅靠有限的财政投入、微薄的经营收入无法实现对乡村旅游资源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是景点开发特色不鲜明。现阶段我县乡村旅游景点规模偏小、品味不高,产品单一雷同,品牌不够突出,文化内涵有待深入挖掘。如多个景点都计划兴办文化园、农耕文化展示区以及垂钓、采摘等项目,造成旅游产品的重复建设;古皖文化缺乏展示载体,游客来到自然景点有看头,没说头,文化景点有说头,没看头,可游性和可参与性不强,吸引力不大。

  四是旅游市场不够规范。突出表现缺乏专门性的乡村旅游人才队伍,现有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经验不足;“农家乐”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环境和卫生状况不容乐观,服务不够规范,影响了潜山旅游业整体形象的提升。

  五是宣传营销意识不强。从全县范围看,没有统一的宣传营销方案,没有将乡村旅游纳入到以天柱山为“龙头”的大旅游格局中实行统一包装、统一策划、整体宣传营销。各旅游景点的市场定位尚未明确,目标把握不准,宣传营销意识不强,部分景点连最基本的指示牌都没有。

  三、进一步发展我县乡村旅游的建议

  1、精心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一是积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旅游主管部门要以天柱山为中心,以周边重点乡村旅游景区景点为补充,打造若干条县内循环并与周边地区旅游线路对接的山水相融、动静结合的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和内涵,延长游客逗留时间;二是努力扩大文化与旅游的共生点。重点保护并高标准建设以薛家岗古文化遗址、三国二乔公园以及孔雀东南飞等为主要内容的古皖文化旅游景点,以实现在保护中传承古皖文化,在传承中利用古皖文化,在利用中发展乡村旅游。已建成的景点要把文化与旅游紧密结合起来,充分挖掘历史典故、神话传说、民风民俗等文化内涵,以文化为载体彰显特色,丰富内涵,提高品位。

  2、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将发展乡村旅游纳入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和旅游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议程,尽快出台并落实发展乡村旅游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对乡村旅游发展的主导作用。具体说就是要着力做好几个有机结合:

  ———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结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农村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和生态农业发展等项目的实施,主动为乡村旅游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旅游向深层次、多领域发展。

  ———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为特色资源的有机结合。针对各景区景点的主要特色资源,所在乡镇的特色产业,寻找差异性,精心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经营规范、安全卫生,深受游客欢迎的乡村旅游精品。如可结合农产品的采摘、制作、品尝和销售重点发展生态休闲度假游。

  ———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与民生工程的有机结合。坚持综合利用的原则,将乡村旅游发展与农村饮水安全、文化下基层进社区活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以及农村公路“村村通”等民生工程相结合,在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渠道的情况下,统筹规划捆绑使用资金,加强乡村旅游景点交通、环保、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

  ———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发展与农民增收的有机结合。紧紧围绕旅游“六要素”积极引导农民把旅游资源、农副物产、土特产品以及富有浓郁特色的菜肴和工艺品转化为旅游商品,获得收益,让乡村旅游成为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加快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

  3、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要尽快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围绕天柱山旅游,加快重点乡村旅游景点间的快速通道建设,为打造大旅游提供硬件支持。要建立保护旅游资源的长效机制。相关部门要制定旅游资源的管理条例和保护办法,加大资源保护力度,将暂时不具备开发条件的资源保护起来,待条件成熟后再开发,实现我县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有关部门要制定乡村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乡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统一品牌形象,统一服务规范,对乡村旅游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语言、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乡村旅游的规范化服务水平。

  4、进一步理顺旅游发展管理体制。为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领导和管理,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理顺我县旅游管理体制,强化旅游主管部门的职能,统一规划和协调我县乡村旅游的发展。一是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旅游主管部门要引导乡镇做好区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和景点详细规划,并严格执行规划,有效避免因景点设置雷同和由此引发的恶性竞争,确保我县乡村旅游的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建立乡村旅游市场准入机制。相关部门要制定我县乡村旅游的标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将达到标准的景点尽可能纳入以天柱山为“龙头”的大旅游格局中,实行“一票制”销售,提高我县旅游业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强化乡村旅游的整体营销。统一筹划制定全县大旅游宣传营销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营销渠道,把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景区、景点列入到以天柱山为“龙头”的精品旅游线路中,实行全方位、多角度、连续性的整体宣传营销;四是激活旅游发展机制。按照“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大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我县乡村旅游资源的深度开发。要把乡村旅游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外承包、租赁等形式,吸引外资,激活民资,实现以资源换资金,以景点换资金,以经营权换资金,努力促使我县乡村旅游实现新跨越。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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