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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民生工程实施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科学发展,近日,县政协在组织部分常委和乡镇政协工委对我县涉农民生工程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了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讨论进一步推进我县民生工程实施问题。会议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民生工程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民生工程的实施,对于保障我县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需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提出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少数乡镇和部门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工程进展缓慢;资金投入不足,配套压力大;管理措施未跟上,长效机制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政策操作难到位。为此,建议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1、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各级各部门要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和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内容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好每一项民生工程,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2、加大民生工程政策及其成果的宣传,让党的惠民政策措施走进千家万户,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为民生工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统筹指导

  3、加强民生工程规划统筹,结合新农村、小城镇建设和教育布局调整,认真做好建设类民生工程,如村村通、乡村卫生院(室)、农村安全饮水、教育文化体育设施等科学规划设计,合理配置资源,切实发挥项目效益,避免造成新的闲置和浪费。

  4、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统筹,注重整合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如国债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财政发展项目、土地复垦项目、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以及各类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放大资金使用效益。要积极探索资金投入的新途径、创新投资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个人资金以及金融资本参与民生工程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源潭、王河等地成功经验,采取市场化、多元化办法,妥善解决民生工程配套资金问题。

  5、加强民生工程实施统筹,充分发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作用,切实搞好民生工程实施中的调度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如几个部门同时实施的农民培训项目,要尽快明确以一个部门为主,其它部门积极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民生工程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实有关部门和乡镇民生工程工作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民生工程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

  6、民生工程的实施主体在基层,落实在基层。各有关部门要和乡镇紧密配合,确定具体实施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对补助或发放到人头的项目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广覆盖”类项目规范及时,重点保障项目公正合理,“一卡通”清楚明白。

  7、各有关部门要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市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做大盘子,积极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村村通”、“沼气”工程的补助资金不足问题。对工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的考核办法,力求做到工程时间服从工程质量,以防急于求成。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8、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以及虚报冒领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五保”供养、农村低保等补贴类资金,要认真抓好调查摸底、审核评议、公开公示三个重点环节,并将补贴资金及时分项打卡发放,让受益者一目了然,便于群众监督;对于工程类建设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将预支拨付、工程进度拨付、工程验收拨付的方式结合运用,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9、加强民生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推行工程项目公示制、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等规程,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杜绝“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10、加强民生工程程序监督,各级各部门要严格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特别是要重视农村五保、低保对象的评定监督,突出把好低保对象评议、核查、审批和公示环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阳光低保。

  11、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监督作用,重视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要把推进民生工程实施列为效能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有诉必查,有责必究。 

  五、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12、民生工程协调小组要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民生工程专业评审组,切实做好工程类项目计划评估、项目招投标审核、项目实施质量鉴定等工作,广泛听取乡镇和基层群众意见,进一步增强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公平性。

  13、民生工程是“公共福利事业”,是长期的工作,要尽快建立健全已建成工程类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落实管护资金和管护责任主体,确保民生工程发挥持久的效益。要加快“村村通”道路附属工程建设,合理设置错车道和安全警示牌;重点打通相邻行政区、地处交通要道的断头路,加快构建农村交通网,提高农村公路连接和通达水平。尽快建立农村供水市场的统一归口管理机制,加强取水源、供水区监管,督促供水单位定期检测水质,确保水质安全。

  14、加强民生工程“服务一体化”建设。特别是济困帮扶类项目实行定期动态管理,如农村五保对象应做到应保尽保;其医疗等费用要有相应配套措施;敬老院和五保老人之家建设要加快实施。农村低保项目要与扶贫政策相结合,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扶持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脱贫致富。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尽可能与职业技术培训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供需渠道,增强培训效果。沼气项目要加快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在沼气连片的乡镇建立区域性服务站,在“百池村”设立服务点,确保农村沼气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二○○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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