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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区一镇”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县政协经济委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管理,加快推进县城建设,县政协于五月份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深入到老城区、综合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和天柱山镇,就我县城市规划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召开了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居委会和居民代表、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参加的四个座谈会,考察学习了浙江桐乡市和本省的池州市城市规划建设的经验。78日,召开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就县城规划实施进行专题资政。会上,常委们听取县建设局专题汇报,结合政协两个调研组的调研报告,认真开展讨论,积极建言资政。一致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与县城建设,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突出“山城一体、山城相融”的特色,强化管理力度,城市规划体系不断优化,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项目建设效果明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提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为:一是规划体系不完备,规划覆盖率不高。二是规划管理意识淡薄,措施难到位。三是市政建设机制不活,专业规划管理人员缺乏。四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滞后。为此,建议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规划法规宣传教育

  1、加大《城乡规划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和“两区一镇”规划的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采取制作模型图、宣传牌等形式,向广大游客、投资商,尤其是周边广大居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规划实施、支持规划管理、参与规划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规划先行意识,加强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设计等细化工作,提高城市实施规划和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

  3、结合这次“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解放思想贯穿于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工作的始终,把更新理念和创新思路作为推动规划建设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创新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

  4、树立大发展、大跨越的理念,树立城乡统筹、规划先行的理念,树立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以改革的精神破解城市发展难题。尽快成立城市投资公司,负责城区建设征地、拆迁、七通一平等,把净地交国土局挂牌,收益全额返还城市投资公司用于城市建设。

  5、理顺建设规费管理机制,合理收支,阳光操作。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堵绝国有资产流失。

  6、借鉴桐乡、池州整治“城中村”的经验,严格控制规划,多元化开发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推进城市建设。

  三、进一步完备城乡规划体系

  7、增强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县城要更加突出道路网的整治规划,布局必要的公共设施,美化城市节点。旧房开发详规力求还绿于民、还空间于民,力求成片设计,提升整体效果。

  8、综合经济开发区新一轮规划修编要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组织有关方面人士对梅城、黄铺等丘陵区域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比较性论证,多方听取意见,以求最佳选址方案,为开发区未来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谋求更好的效益。

  9、旅游度假区作为县城西部的新区,规划更要体现潜山的个性和特色,充分凸现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拓展城乡一体格局,努力使该区成为宜游宜商宜业宜居的新城区。

  10、加快制定“三区一镇”的控制性规划。城市道路网开发形成的地块、地段均应编制控制性详规,用“模型”立体再现规划内容,以规划内容指导城市建设,避免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减少重复浪费。

  11、突出抓好给排水、电力、消防、人防、通讯、道路、环保、公交、社区警务室等专项规划的调整完善,切实解决“一城两区”污水管道对接问题。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内,既要做好地上的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详规,又要做好地下各类管道的详规,避免留下老城区目前存在的各种遗憾。

  四、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12、尽快成立高规格的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分管联系同志担任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各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做好各规划衔接管理工作,尤其是要做好天柱山、旅游度假区和天柱山镇之间的规划衔接管理工作,防止出现一些管理盲区和交叉扯皮现象。规划管理委员会下设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整体实施工作。

  13、在现有规划办的基础上,整合建设系统的规划人才,公开选招一批规划专业人才和执法人员,逐步建立一支职能完备、工作有力的规划和管理队伍。

  14、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网络。在城乡规划统筹和管理统一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强化大规划意识,明确发改委、建设、国土、财政、公安、环保、工商、水利、监察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协调有力的联动机制,全面提升我县规划综合监管水平。

  15、建立健全城乡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在城乡建设中,对一些不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求,随意更改、调整规划内容,影响城市建设,造成巨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16、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执法机制。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基础上,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和政务公开,深化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专业人员会商制度、社会各阶层听证制度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划管理,把好规划建设审批关。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执法工作程序和运转机制,整合相关部门执法力量,严肃查处重大违规、损害公众利益的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实施力度

  17、加快建设步伐,着力拉开城市框架。根据规划,老城区向北扩张,以政务中心、乔公庄园为建设起点,加快拓展新区。综合经济开发区应结合105国道改线,明确发展方向,尽快谋求更大发展空间。旅游度假区要按照规划引领、道路先行原则,加快启动路网建设,拉开框架,选择大项目入区。

  18、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合理设置垃圾处理场、城市公厕、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公共绿地等,尽快启动污水处理厂、雪湖公园建设。继续加强内河规划、整治和管理。   

  19、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潜政[2008]32号),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新建小区必须符合有关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各项技术规定。规划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场所。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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