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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县城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根据县政协2008年工作安排,县政协常委会议以县城规划实施情况为专题,为城市科学发展资政建言。为开好此次专题资政会,县政协组建两个调研组,由操龙祥、郝忠友副主席分别带队,政协部分常委和专委会成员、相关部门同志参与,于5月中、下旬,就我县县城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我们对照修编后的县城总体规划,深入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和天柱山镇,实地察看和了解县城规划执行和管理工作的现状,先后召开了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居委会和居民代表、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参加的4个座谈会,听取了对县城规划管理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查询了相关资料。同时,针对一些制约县城建设的“瓶颈”问题,丁伯祥主席等政协领导还带领调研组部分成员赴浙江桐乡市、安徽池州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现将这次调研、考察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修编的县城规划实施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建设规划部门,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体现“山城一体、山城相融”的发展特色,积极开展县城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我县城市建设正加速推进。

  (一)县城规划建设取得新成效

  1、重视规划编制,城市规划体系不断优化。一是积极做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03年以前,我县编制的总体规划起点较低,编制内容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0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山城一体、山城相融”的发展战略,聘请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对县城总体规划进行修编,2006年市政府批准实施。新修编的县城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县城的性质、规模、范围,为县城建设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科学的引导。二是编制控制性详规和各类专项规划。先后编制了经济开发区、旅游产业园区、县城中心区以及皖潜大道两旁、雪湖公园等控制性详规,编制了县城绿化、燃气、防洪、给水、排水、环保等专项规划。

  2、加快建设步伐,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2003年以来,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8172万元,其中政府投入2800万元,争取垃圾处理厂、污水管网、5万吨水厂等专项资金2400万元,自筹资金928万元,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一是全力推行综合开发。自2003年以来,全面冻结了城区的零星建设,推行综合开发,打造出全力阳光城、碧荷园、富钰阁、潜阳花园等36个住宅小区。二是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按照总体规划,先后拉开了开发区东外环、皖水路、迎宾大道、梅河路、八一路,延伸了潜阳东路、桃园北路、新建东路,共修建道路13条,21公里,基本形成相互贯通的路网;更新、延伸了城市供水管道,铺设城区天然气管网17公里,完善了天柱第一城、皖山商厦、财富广场等城市商业网点。三是全方位提升城市品位。完成了舒州大道中段、南岳路中段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化、亮化有所提升;建设了火车站广场、山门广场、老城区广场、东门大桥小游园、潜阳小游园,其中火车站广场、老城区广场面积1.6万平方米,为城市居民提供了较好的休闲活动场所;分段整治了城区河道,建成滨河休闲景观带3400多平方米,改善了城市居民生活环境。

  3、坚持依法行政,城市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一是落实“一书两证”制度。制订了办理“一书两证”工作程序,在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公示。二是建立规范的审批管理制度。实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制度,坚持先提供设计要点,后进行规划设计;执行规划设计方案以及修建性详规审查制度;积极推行阳光规划制度,建立开工放线制度和竣工验收制度。三是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违法建设查处程序,组建专门规划执法中队,不断加强巡查,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5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305起,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蔓延的趋势。

  (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体系不完备。有了县城总体规划,但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各类专项规划和具体项目详规还不够完备,详细规划覆盖率不高。与建设单位相关的其它部门专项规划缺失,有些只是临时凑合且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性、科学性。有规划无设计、有设计无详规,项目建设随意性大。这些原因造成城市建设在生态环境、道路和住宅小区建筑设计等方面缺乏特色;在旧城改造中,小地块挂牌、生地挂牌,拆一幢盖一幢,缺乏统一协调性;在零星开发、多头开发中,很多居民新区,住宅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人均公共用地、配套设施等指标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在个人建房中占用河道、挤占道路等违章建设较多。

  2、规划管理意识淡薄,工作难到位。一是思想认识难到位。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城市规划重要性认识不高,执行规划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随意更改修建性详规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建设部门执行“一书两证”制度难到位。特别是一些以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实施的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就动工建设。三是规划实施的监管难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是“你敲你的锣,我打我的鼓”,缺乏协调配合,致使监管出现漏洞。四是执法工作难到位。由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致使一些违法违规建设、交通混乱、卫生状况差等问题至今未得到遏制和有效解决。五是专业规划管理人员缺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万名城市人口至少配备一名规划管理人员。目前,我县从事规划专业人员仅有3人,规划监察人员5人,很难适应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需要。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缓慢。据了解,目前我县城市建设投资仍负债两千余万元,资金成了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导致总体规划中安排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如老城区道路普遍狭窄拥挤、无公共停车场、无公园、无公厕,河道淤塞、污染,以及垃圾、污水处理不力,配置的公交车无站无时,增大了无序的三轮车空间,如此等等。广大居民反映强烈,许多外地游客和本地老年人担心的事太多,不敢逛街游玩。

  二、桐乡、池州的做法和启示

  我们考察了浙江桐乡市、安徽池州市,亲眼目睹两地近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其逐渐强大的工业基础、空旷快捷便利的交通网络、整洁亮丽的住宅小区、完善方便的服务设施、舒适雅致的园林休闲区,展现出现代化城市新气象,也为我们加快城市建设带来一些借鉴的经验和启示。 

  (一)规划体系健全,区域功能明显。

  两地按照城市规划引领城市发展、引导城市建设的原则,加大规划编制力度,规划编制覆盖着全市区域和行业。桐乡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于200311月批准实施,规划区总面积90平方公里。围绕总体规划,又先后编制一批城市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规,城市各区块功能十分明确。专项的城乡供水、排水、供电、垃圾处理、公交等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引导着城乡统筹建设。

  2006年以来,池州市以路网建设为重点,拉开城市框架;以园区建设为突破口,扩大城市规模;以环境景观建设为抓手,完善城市功能。按照“一城五区、滨江环湖”的发展布局,推进火车站前区、东部经济园区、教育园区、齐山平天湖风景区等功能区建设,较快地提升了城市形象,由此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二)突出发展重点,凸现工业支撑。

  两市在加速推进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强调工业产业支撑,以产业园区的发展增强城市规划建设的支持力,以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提升产业的承载力。如池州市东部经济园中的贵池工业园,是20062月批准成立的省级开发区。园区规划总面积21.11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用地9.09平方公里。两年来,以“建设、招商、服务”为主题,以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为重点,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2亿元,拉开框架面积6.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平方公里。有24个项目签约入园,总投资18亿元,其中金美亚、重啤易地扩模等六个项目总投资超亿元。目前,实际到位资金约4亿元。

  (三)创新建设机制,改造“城中村”。

  近几年来,两地不断深化城市建设融资体制改革,开创了城市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路子。桐乡市依靠城市公共建设投资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本着“政府交办、公司经营”原则,县财政基本不拿钱,公司依靠政策,通过土地出让金、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滚动发展。公司实行“融资、拆迁、开发、销售”,一条龙经营模式,自负盈亏。近几年城市公投公司对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达29亿元,目前已累计完成21亿元。如1999年启动实施东兴街南区旧城改造工程,改造面积5公顷,总投资1.26亿元;2000年启动实施复兴路改造工程,改造面积133公顷,总投资3.71亿元;2001年启动实施北港河综合整治工程,改造面积80公顷,总投资10亿元。完成三大旧城改造工程后,桐乡老城区街道宽了、楼房高了、门面靓了、居住环境优了,小桥流水、绿树成荫,休闲场、游憩场比比皆是。又如池州贵池区,以大拆违推动大拆迁,以大拆迁推动大建设、大发展,确保市政重点工程和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截止目前,拆迁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征地约20000亩(不含工业项目和园区征地),建设各类安置房约120万平方米。为顺利推动拆迁,明确责任,该区主要采取两种打捆包干方式实施拆迁。一是完全打捆包干。从重点项目的拆迁到安置房建设等工作都由区政府负责,具体是先调查核实拆迁面积,然后测算出拆迁补偿费用和安置房建设成本,市政府根据总费用配给相应价值的土地,由区里进行招商建设。开发商按招商的条件,负责建设安置房并支付区政府拆迁补偿资金,对除安置房建设以外的土地进行商业开发以弥补拆迁、安置成本。二是部分打捆包干。区政府只负责重点项目拆迁交出净地,由市里负责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在土地挂牌时作为挂牌条件,开发商负责提供。各乡镇、村或开发区建立相应的投资公司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工作,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作为回报。这样一方面提高了基层部门改造“城中村”的积极性,同时对区域范围内的其他建设带来良性循环,加速完成整个区域的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该市建设城北新村时,由村成立开发公司,村支部书记兼总经理,组织村民自我拆迁、自我开发、自我安置,开发收入归村集体所有,既解决了拆迁安置矛盾,又让农民得到了实惠。该村已有9个村民组分别成为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

  通过考察,两地的做法对我们有如下启示:

  启示之一:城市规划必须持之以恒地执行,树立自身品牌

  桐乡、池州充分认识到城市规划建设,必须因地制宜,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能发挥自身优势的各类规划,在规划“龙头”作用下,量力而行、稳步推进,尽力而为、持之以恒地严格按规划实施,决不随意变更。借鉴他们的发展经验,我县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结合天柱山旅游和历史文化资源优势,要瞄准“山城一体、山文相融”的旅游文化名城目标,“咬住青山不放松”,集各方力量,自觉依据规划科学地、有序地进行城市建设,逐步实施规划内容,放大自身优势,在城市竞争中树立独特的品牌。

  启示之二:城市建设必须依托产业支撑,增强发展动力

  城市是产业的载体,产业是城市的支撑,桐乡、池州在加速推进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较好地将城市发展与产业壮大有机结合起来。无论是桐乡的振东新区、梧桐工业园区,还是池州的东部经济园区、池州港,不仅为城市扩张丰富了必不可少的要素资源,更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产业支撑,提升了城市的综合功能和发展动力。我县经济薄弱,加速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必须借助外力,增强动力,提升活力;必须依托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全力抢上大项目,加速培植以工业、旅游、商贸产业为支撑的大产业,实现城市产业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的“双轮驱动”,努力推动潜山发展大突破。

  启示之三:城市规划建设必须更新理念,坚持科学发展

  一要有大发展、大跨越的理念。桐乡市规划建设也有过教训,主要是定位不准确、规划规模过小,先后进行了四次修编,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损失。池州一开始就作出“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更辉煌”的战略决策,大手笔、大气魄地开展大拆违、大建设的破壁之举。城市规划建设就要有创一流、争上游的气魄,善于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态度、创新的思维来谋划、来建设。二要有城乡统筹、规划先行的理念。城市规划要有前瞻性、科学性,更要有严肃性。在城市建设中,规划做好了,减少反复、减少浪费,可以说规划就是财富,就是生产力。三要有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要把生态文明理念贯彻到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中,落实到城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专项规划里,渗透到城市道路、城市建筑、城市景观、住宅小区等城市设计的各个方面。四要有经营城市的理念。要把城市建设作为重要的资源来经营,通过市场引导、政策带动、项目招商、激活民资、启动内资、吸引外资、鼓励和支持各种经济成份投资城市建设,变过去的“政府主体投资项目”为“市场主体投资项目”,实现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法规宣传教育

  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宣传“城市总体规划”及规划局部调整情况,让广大的干部群众了解城市规划、关心城市规划、参与城市规划建设,营造“遵循规划、支持规划、维护规划”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强化领导干部的规划先行意识、规划“龙头”意识,提高城市建设依照规划实施的自觉性,不断提升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管理体制

  一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管理的体制。成立高规格的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分管联系同志担任领导,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规划管理委员会下设规划管理办公室,负责规划、整体实施工作。在现有规划办的基础上,整合建设系统的规划人才,公开招聘规划专业人才和执法人员以补充,逐步建立一支职能完备、工作有力的规划和管理队伍。

  二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网络。在城乡统筹规划和集中统一管理的前提下,要树立大规划意识,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明确发改委、建设、国土、财政、公安、环保、工商、水利、监察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抓落实的合力。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的规划监管网络,不断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符合规划特点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我县规划综合监管水平。

  三要建立健全城乡规划执法机制。在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基础上,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和政务公开,深化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建立专业人员会商制度、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划管理,把好规划建设审批关。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执法工作程序和运转机制,严肃查处重大违规、损害公众利益的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进一步完备城市规划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更新理念和创新思路作为推动规划事业跨越发展的强大动力,认真做好城乡规划工作。要突出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公共服务功能、彰显旅游城市特色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把握好加快规划编制步伐和提高规划水平的关系,加快城乡规划体系建设,做到城乡一体化。要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规划。

  首先要加快制定“一城两区”内各项控制性规划。城市道路网开发形成的地块、地段均应编制控制性详规,用“模型”立体再现规划内容,以规划内容指导城市建设,避免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减少失误。

  其次要突出抓好给排水、电力、消防、人防、通讯、道路、环保、公交、社区警务室等专项规划的调整完善,特别是经济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内,既要做好地上的专项规划和修建性规划,又要做好地下各类管道的详细规划,避免留下老城区目前存在的各种遗憾。

  (四)进一步加大县城规划实施力度

  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在“一城两区”的板块中选择突破点。一是加快建设步伐,着力拉开城市框架。根据规划,城区向北扩张,以政务中心、乔公庄园为建设起点,拓展新城区。现有的老城区重在完善道路交通和公共设施等功能,开发建设按成熟一片,改造一片原则进行。综合经济开发区重点要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尽快启动新一轮规划修编。旅游区要尽快启动路网建设,拉开框架,选择大项目入区。二是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加强“一城两区”的规划衔接,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公共交通、城市公厕、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要合理设置,尽快建设。继续加强内河整治和管理。三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潜政[2008]32),对我县房地产开发进行规范。新建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必须符合有关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间距、建筑高度等各项技术规定,保证社区有公共服务场所。

  (五)建立城市投资建设体系

  县政府成立城市投资公司。城投公司负责城区地块征地、拆迁、七通一平、公用设施建设,把净地交国土局挂牌,土地收益全额返还。城市投资公司用于该地块的整理。理顺建设规费管理机制,合理收支,阳光操作。借鉴桐乡、池州整治“城中村”的经验,严格控制规划,多元化开发建设,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协调推进城市建设。建立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堵绝国有资产流失。

                      二○○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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