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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道教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为推动体育中心建设,促进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刘子元、黄晓安副主席的带领下,于46日一7日考察了舒城县、桐城市体育中心,视察了我县体育中心工程建设现场,并进行了座谈。

  一、舒城、桐城发展体育事业的基本情况

  我们到舒城、桐城两地体育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后,总的感受是:两地党委、政府坚持体育为群众服务、为地方经济服务、为旅游服务的宗旨,非常重视体育事业的发展。两地体育中心的各类设施设备齐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竞技体育部分项目的水平进入了全省的先进行列,有的项目在全国也有一定影响,县域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两地政府还将征地l00余亩,建设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体育中心。两地发展体育事业的主要特点:一是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给足政策。桐城市()自八十年代起,市()委、市()政府就重视体育场馆的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规划、选址、土地征用,并从财政上拿出资金征地54亩,建成了现有体育场馆。从1991年到2003年市财政投入体育场馆金额达470万元。政府在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进行大胆尝试,动员和支持本地企业家回乡投资,承建体育场工程,并提供担保,从而加快了体育场建设的速度。舒城县政府针对当时体育中心的发展状况,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了十六字方针,即“因地制宜、以地生财、政策扶持、开发建设”。体育局利用其位居市中心的优势,将原来的围墙开发成50套两层楼的门面房;拆除旧平房,建成24套宿舍楼。将一部分门面房和宿舍楼出售,所得资金用来兴建新的工程。在开发过程中,争取到相关税收、配套费用全免的优惠。二是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全力支持。舒城县体育局在举办省内外各类大的赛事时,县直各部门不扯皮、不推诿,通力合作,保证了赛事的圆满举办。桐城市()在体育场馆建设中注重发挥民间资金作用。他们动员两名企业家带资参与市体育场馆建设。为偿还工程款,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捐资50多万元,踊跃参与体育彩票销售活动筹集资金200多万元。三是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舒城县体育局自1992年起,积极配合“万佛湖”旅游开发,主动承办“万佛湖首届龙舟赛”;1998年,承办“亚洲铁人三项赛”;先后主办三次“全国青年篮球大赛”。现在,每年的“龙舟”、“篮球”邀请赛已成为其传统项目,其影响遍及省内外。通过举办、承办一系列赛事,不仅促进了县旅游事业的发展,而且还招来了大批投资商,体育场馆建设由此迈上新台阶。“体育搭台,旅游唱戏”的效益日趋显现。体育中心的工程建设初具规模后,室外场地早晚免费对外开放,室内场馆实行收费制,同时,让相邻学校租用体育场地进行体育教学。体育场馆基本形成了自我造血、自我发展的局面。桐城市体育中心自19977月对外开放以来,积极发挥体育设施的功能,游泳池、儿童娱乐场每年对外开放收入近20万元,综合服务楼与训练楼对外出租收入每年近10万元,有效弥补了财政对体育投入的不足。

  二、我县体育中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县体育中心建设是在1996年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活动中开始起步的。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县体育局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体育中心占地面积较大(80),建设起点较高。至2002年已完成投资541万元(不含征地款),中心内已完成体育馆主体框架、田径场土石方工程和下水道工程、游泳池基础工程。特别是体育局新的领导班子上任后,调整了建设思路,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推进。他们跑省跑市,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偿还部分债务的同时,修筑围墙l35米,修建健身广场3300平方米,新建体育中心综合楼200多平方米。商品房、网球场、中心大门正在规划建设中。  

  体育中心建设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债务过重。体育中心前期工程建设由于缺乏规范的操作经验,除大部分是半拉子工程外,还留下了280.7万元的债务,尽管转让灯光球场、拍卖办公楼,仍不能还清。体育局成天应付讨债人员,牵扯了大量工作精力。二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根据体育局新班子确定的建设预算,要想完成体育中心的全部建设项目直至正常运转,仍需资金千余万元。尽管县财政每年在预算内拨付20万元,仍是杯水车薪,资金严重不足。三是发展环境不优。体育中心建设自起步以来,由于工程建设运作不规范,工程队与体育局产生了矛盾,导致官司不断,体育局的社会形象受到严重影响,工程招商严重受阻。社会上也有不少人认为,几百万元花下去了,仍是荒野一片,是全县的一个累赘,从而削弱了群众对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几点建议

  委员们认为,尽快建设好体育中心,是全县人民的共同期盼。为此建议:

  l、领导重视,把加快体育中心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体育事业是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社会进步和国家荣誉的事业,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体育设施是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城市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境。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县人民都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撤县建市、发展天柱山旅游的角度,充分认识尽快建好体育中心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加速体育中心建设步伐。政府要将体育中心建设列为一项实事来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作出建设规划。1997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由于人事变动等因素,现有的建设指挥部组织机构不够健全,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原有领导机构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体育中心建设的领导机构,确定一位主要负责同志领衔,协调各部门工作,切实解决体育中心建设中碰到的困难。要结合城市修编,使体育中心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形成有利于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县委、县政府要出台优惠政策,对体育局以地生财、就地开发、招商引资等工作给予优惠政策,加以扶持。如,将体育中心建设纳入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之中,与工业园区的招商享受同等的政策优惠。

  2、拓展思路,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资金缺乏是中心建设的最大困难,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筹措:一是增加财政投入。要视县财政状况的好转逐年增加财政对体育中心建设的投入。二是争取上级支持。2004年,国家体育总局 “雪炭工程”项目中有200万元的资金,县体育局在争取此项目上已做了前期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体育局人员尽快赴京咨询该项目审批信息,力争获得资助。同时争取国家在我县创办青少年营地和青少年俱乐部,抢抓发展机遇。三是联合开发商开发商品房,以地生财。政府对开发的商品房在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规划收费等方面给予减少或减免,让利于体育中心。四是抓体育彩票发行。支持体育局搞好电脑体彩和即开型体彩的发行工作,把国家给体育部门的特殊政策用足用好。五是动员社会集资。

  3、立足优势,实现体育、旅游联动发展。舒城县“万佛湖”旅游的发展,是依靠“龙舟赛”、“亚洲铁人三项赛”体育赛事扩大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几次赛事掀起了旅游开发的热潮,是“体育搭台,旅游唱戏”的成功典范。我县作为旅游大县,各行各业围绕旅游做文章,体育事业也不例外,如果将其发展得很好,会极大地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如登山大赛、攀岩比赛等,就是体育与旅游、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一个极为有利的切入点。应逐步扩大规模,每年举办,形成惯例。在体育场馆建设方面,要搞好商品房风格的设计,体育场附属工程、商品房布局和规划要与体育、旅游相配套、相协调,提高品位。适当设置餐饮、休闲、娱乐、体育用品展示等服务设施。建议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尤其是开发区要加快天柱路(体育场附近)的开发,有意识地引导商家及居民在此落户,繁华该路段,搞旺人气,促进体育中心早日成为市民健身活动中心。

  4、深化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向体育产业转化。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紧密相连的,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拓宽思路,明确体育产业发展方向,深化体育体制改革,确定全新的体育产业发展机制。一是抓赛事经营,以大型体育赛事为依托,搞活体育市场,带动体育产业。利用体育中心主场经营具有一定影响的赛事和文化活动,带动旅游、娱乐、餐饮、客运、商贸等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体育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目的。二是做到室内场地有偿服务与室外场地无偿服务相结合,即满足群众的需求,又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目前现状,建议在体育中心建设中,本着“先易后难、建一成一”的原则,一项一项地建设体育场馆,边建设边运营边完善,逐步扩大影响。创办体育俱乐部,在大力培养体育后备苗子的同时,提高青少年参加体育业余训练的人员比例。树立新的体育消费观念,在广大市民中,形成花钱买健康的时尚,不断开拓体育市场。通过市场运作,使体育产业成为我县拉动经济增长、促进体育发展的重要力量,为我县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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