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网站首页 > 视察调研

县政协关于园区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

  518日,县政协召开十届十六次常委会议,专题围绕加快我县园区经济发展协商讨论,建言献策。为开好这次会议,会前县政协主席丁伯祥、副主席童宏祥、操龙祥带领部分政协委员,深入到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和源潭、黄铺、余井、王河等地,就我县园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中,委员们实地考察了5个园区建设现状、10多家入园企业生产情况,并召开6个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园区领导、园区企业人士、园区所在地村组负责人以及拆迁安置农户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中,全体常委视察了县开发区的精科、奥津、美妮、嘉宜、华业、雄峰等企业,听取了管委会关于开发区建设情况汇报和县政协关于全县园区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并在认真分析我县园区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快园区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我县园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为了加快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实力,我县把发展园区经济摆上了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园区建设的快速启动和发展,初步形成了“办园区、兴园区、服务园区”的良好氛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园区建设初具规模。目前,我县规划建设中的“1+7”园区,已有5个园区建设快速启动。其中省级潜山综合经济开发区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全国乡镇东西部合作示范区基础上拓展延伸的,总体规划面积11.9km2,经过近3年的努力,已开发新区4.2 km2,累计投入资金5亿元,基本完成道路框架和供电、给排水、通讯等管网配套建设。源潭民营经济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km2,经过近3年的努力,已开发新区0.3km2,累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已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黄铺民营工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近2km2,已开发起步区0.15km2。余井工业经济园区,总体规划面积0.2km2,已开发起步区0.08km2。王河全民创业园区,总体规划面积1km2,已开发起步区0.067km2。天柱山、槎水、梅城等镇也在进行园区的规划选址和勘测等准备工作。二是园区经济初见成效。尽管我县园区建设起步较晚,但发展的势头强劲,成效也开始显现。据统计2005年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实现GDP7亿元,占全县的19.72%。工业增加值3.55亿元,占全县的34.53%。财政收入0.14亿元,占全县的10.32%,园区已成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园区项目集聚形势也比较喜人,特别是去年我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来,企业入园愿望十分强烈。到目前为止,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已经签约入园项目30家,其中建成投产的7家,在建项目8家,待建项目15家,其中投资总额超亿元的2家。源潭民营经济园区已有入园企业6家,其中已投产的佳美制衣公司年创产值千万元,上缴税收20多万元;已签订用地协议,从事制刷板块项目6家。黄铺民营工业园区已有入园企业9,其中投入生产的5家,在建项目4家。与此同时,随着投产企业的逐年增多,需要的劳动力也随之大量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县综合经济开发区企业安置本地就业5000多人,园区不仅成为招商引资的重要载体,也已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重要渠道。三是园区发展初步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在开发中注重“四个坚持”:即坚持项目立区,强力招商;坚持两条腿走路,建好“园中园”;坚持环境优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开发式安置,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源潭民营经济园区在开发中注重“四个结合”:即把园区发展与镇总体规划有机结合,形成六纵两横的总体格局;把园区发展与易地扶贫相结合,有效扩大城镇规模;把园区发展与激励政策相结合,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把园区发展与多元投资相结合,加快建设速度。黄铺工业园区在开发中注重“三个先行”即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力求开发一片,建成一片;思想先行,合力推进,引导当地村组干群自发签名要求办园区,使园区建设得到空前支持;坚持项目先行,稳中求进,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入园企业带资和开发商垫资,稳步推进园区建设。另外,余井、黄铺和王河等镇还注重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充分利用荒山荒坡建设园区,没有或很少占用耕地,从而大大降低了开发成本和工作难度。

  二、我县园区存在的问题

  我县园区经济经过几年的发展,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无论是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与发展快的地区都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着规模较小、享受优惠政策较少、吸引力不强等问题,从总体上看,我县园区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制约着园区发展:

  1、园区建设成本高,规划不尽合理。此次调研我们发现,我县园区选址大多缺乏多方案的比较和分析,从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性。有的园区占用农田耕地较多,补偿任务重,建设成本高;有的园区民居房屋较多,拆迁安置工作量很大;有的园区地势较低,带来土地填方费用的加大和防洪排涝等实际问题;有的园区功能定位模糊,用地构成和比例不当,工业区、政务区、商贸区、园中园、特色园、安置点缺乏科学详规,有一定程度的随意性,区内交通与过境交通相互交叉,不仅影响交通安全,也使园区内部各部分之间生产生活联系不便。

  2、园区投入不足,发展速度缓慢。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园区基础设施投资每平方公里在0.81.5亿元,才能做到功能完善。而我县到目前为止,5个园区基本达到功能完善的建成区面积只有4.25km2,仅占规划面积的25%,究其原因:一是我县各级财力有限,财政性投资极少,加之园区起步之初,要实行一些优惠政策,出让土地价格偏低,融资能力较弱,同时又受到国家金融政策限制,贷款支持很难,从而导致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举步维艰。二是入区项目从引进动工到投产周期长,建成率不高。有的企业“圈而未建”;有的企业占地很大,但开发利用的不多;有的企业虽已开发完毕,但所建厂房多处于闲置状态;有的企业打政策法律擦边球,只投入少量资金建围墙,疑有“圈地”之嫌。这种状况如不尽快改变,将会影响园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3、园区土地报批费用高,拆迁安置难度大。调研中一些园区负责人反映,由于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县镇园区建设用地必须层层报批,手续较多,费用较高,而且必须先缴后批再使用。这样,不仅加大了园区工作难度,也影响了园区建设速度,他们迫切要求上级减少报批手续,减免相关费用,以利园区快速发展。尽管我县园区土地征用补偿标准高于周边市县,但仍有一些村组代表反映,我县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标准低、兑现慢。有的拆迁户代表说,土地补偿加房屋拆迁补偿仅够置换一套安置房,田地没有了,钱也用光了,他们将来的生活怎么办?迫切要求园区积极探索多种安置方法,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

  4、园区企业规模小,产业结构层次低。由于我县园区建设时间短,门槛低,致使一些入园项目存在产业结构层次较低、投资规模较小、技术含量不高、产业链条不长、牵动性不强等问题,有的企业甚至是异地搬迁,仍停留在原加工企业基础上,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特色不明显,与县域经济发展关联度低,与园区长远发展规划不相符。从总体上看,园区的经济技术水平,仍以劳动密集型和中低层次技术为主,企业发展主要依靠增加投入和铺设新摊子,实行的是外延式扩张,产品附加值不高,园区未能形成与自身产业和县域特色相适应的整体发展格局,未能产生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也未显现。

  5、园区管理体制不顺,发展缺乏活力。我县5个已经启动的园区只有县综合经济开发区成立了管委会机构,其它的4个乡镇园区,暂由乡镇“发展办”临时代管,不论是专门机构还是临时代管,都存在职能不明确,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既不是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也没有单独的财政和行政权力。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有关规定,县委县政府对县综合开发区管委会“高授权”,但在实际工作中,管委会及派出部门单位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关的办证及审批仍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大量的精力耗费在频繁的协调中。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关于加快省级潜山综合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决定》落实缺乏力度,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仍感到有苦难言,有事难办。按规定,企业入园后一切相关手续由开发区全程代理,限时办结,有关部门应见章盖章,但实际上做起来很难。一些部门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低,“阎王好找,小鬼难缠”,一件原本普通工作人员职责范围的事,非得经过县领导亲自过问才能办成。设立县行政服务中心,原本是为企业提供方便,但由于相关部门未能充分“授权”,实际上却带来不便,办理相关手续先要到行政服务中心“挂号”,然后再找原单位“主治大夫”审批,弄得企业人士“疲于奔命”,中心颇感无奈。一些乡镇园区负责人反映,乡镇园区享受的优惠政策更少,土地出让金返还和工业用电价格明显和县城不一样,不利乡镇园区招商引资,做大做强。园区的管理人员大多是当地调配和临时兼管的干部,真正懂得园区管理业务的人才较少,尤其是缺乏一支复合型、高素质的招商队伍,这些都严重阻碍了园区的健康发展。

  三、加快园区发展对策与建议

  园区作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平台和载体,受到经济基础、区域位置、科学技术、人文环境、政府效能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其快速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审时度势,实事求是,积极而为,科学而为,促进园区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为此建议:

  1、进一步统一对园区经济的认识。发展园区经济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关键是要加快园区建设,促进工业发展。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位置,认真研究上级文件精神,用足用活上级政策,敢于打破条条框框束缚,实事求是地解决园区建设中的各类具体问题,切实有效地推进园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里要将园区和园区项目建设列入各级党政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加快园区发展的部门和个人实行表彰奖励,对阻碍园区发展的部门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重视、关心、支持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优化园区规划布局。应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对全县园区进行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对已启动的园区,尤其是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和发展前景较好的乡镇园区,要加大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促其尽快上档次上水平。对尚未启动的园区,要引导科学选址,力求少占耕地、少拆迁,切实加强选址多方案比较研究,决不能随意定址,盲目开工。进一步强化园区内部规划意识,提高规划水准。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机构对园区内部布局和远景规划进行科学论证,要将工业化、城镇化、土地集约化内涵融入到园区建设当中,充分体现规划的综合性、科学性和前瞻性。要以特色思路来培育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优势,构筑园区龙头地位,凸现园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梯度推进,滚动发展,力求开发一块,建成一块,收效一块,努力把园区打造成我县招商引资的集聚地,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全民创业的孵化地。

  3、进一步创新园区多元投入机制。园区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搞基础设施和拆迁安置农民,资金已成为制约我县园区发展的瓶颈。要积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探索创新多元投入机制,采取“适度性负债、企业化管理、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方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各方面的资金,参与园区开发建设。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园区开发投资公司,全面负责园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与项目管理等事宜,逐步将园区建设由政府行为转为企业行为,降低政府投资风险。二是尝试引进有实力的开发公司,划定专业区块,由其进行开发和建设,集中资金,重点推进,分步实现园区的全面开发。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以工代赈、财政发展基金、国债等资金要捆绑使用,重点向县镇园区倾斜,支持园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尽快出台激励政策,明确园区内新增财政收入要拿出一部分扶持园区滚动发展;明确园区工业、商务、生活用地,以经营性土地收益补偿开发投入。

  4、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一要创优投资环境。对外来的投资者来潜山投资真正实现在审批上更快、更方便,在土地、税费等政策上条件更优、门槛更低,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措施更具体、更有力,保护更到位。二要创优法制环境。对内明确规定县级各部门对园区企业的各种检查、收费,开展多种活动,都必须通过园区管委会,对已投产经营企业实行收费监管,严禁“三乱”的发生,对外成立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构,对涉及侵犯企业权益的人和事,由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构,指派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限期处理到位。三要创优服务环境。成立园区投资企业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程代办外来企业投资所需各种手续,统一受理涉及投资合法权益的事务,精心呵护每一个投资业主发展,努力形成办好一个,带来一批,繁荣一片的“葡萄串效应”。

  5、进一步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招商引资是园区建设的生命线,是园区发展壮大的营养通道。要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有效途径,在动员全民招商的同时,建立专业招商队伍,不断改进招商方式,逐步实现由分散招商向重点招商,传统项目招商向高新项目招商转变。要高度重视“以外引外、以企引企”对策研究,注重了解客商心理和生活习惯,不断取得客商信任,提高招商的成效。认真做好园区包装推介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产业链配套项目招商力度,着力推进开发区机械制造、医药卫材、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的成长集聚,形成产业集群和规模效应。要进一步把好入园引资项目质量关,认真做好项目评估和效益分析工作,尽可能引进有市场竞争力、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特别是高科技项目,以确保园区的生命力。切实加强对引进项目的投资强度、投资进度、投资规模全程督导和服务工作,及时分析解决项目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处理项目建设与当地群众利益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尽快投产。

  6、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功能。完善开发区机构,健全市政府有关“三定方案”的体制,建立一套全新的以服务企业为中心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机构,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协调、管理、规划、经营、服务职能。一要建立行政管理范围与规划管理范围相统一的管理机制,确保开发区真正实现开放式运行和封闭式管理。二要建立统一协调监管机制,确保涉及开发区业务尽可能在区内独立完成。三要建立园区土地使用退出机制,尽快制定园区用地制度,规范用地管理,严格契约用地,提高土地效益。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约新建、续建、扩建的项目,要坚决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四要完善入园企业“一条龙”全程跟踪服务,搞好园区内的行政、市场、科技、法制、人才和诚信等软环境建设。五要加强园区经济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园区建设和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7、进一步拓宽失地农民安置渠道。发展园区经济必须首先妥善安置农民,切实解决好农民的生存、生活问题。要积极探索拓宽农民安置渠道:一是拆村建居。全面拆除园区内农民旧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价格,统一开发,坚决堵绝农民零星建房,对农民的旧房评估论价,按标准补偿,同时在过渡时期,按旧房面积,给予农民租房费用。二是变农民为居民。探索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农村户口与商品粮户口,实行统一的居民户口,变农民为居民。三是变农民为工人。要求园区内投产企业招工时,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民进厂当工人。四是支持农民自主创业。在园区内培育新的产业,支撑安置性市场的需求,让农民从商贸、出租、三产服务中自主创业,有稳定生活来源。 

                     二○○六年六月

Copyright © 2002-2023 政协潜山市委员会 地址:安徽省潜山市潜阳路368号 电话/传真:0556-8928211
备案号:皖ICP备11020677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402000221号 技术支持:炫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