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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我县工业发展用地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10-31 23:47  点击率:

为进一步推动“园区建设突破年”活动开展,县政协于4月份组织部分常委和委员,深入到县综合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有关乡镇产业聚集区及县直相关单位,就我县工业用地情况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525日,召开专题资政会协商讨论。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县工业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有限的土地资源也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园区发展增速,工业用地比例逐渐增大,工业为主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规划引领意识不强,工业占地权重过小;二是供后监管不能到位,土地利用水平不高;三是工业用地存量不多,用地指标严重不足;四是拆迁难度影响进度,很多项目难以落地。为保障工业用地、促进县域工业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以工业用地为主体,科学编制发展规划

1、要以工业、旅游、商贸用地为主体,科学编制全县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搭建发展平台,确保工业用地供给。要在深入调研、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编制总体规划和功能小区用地建设详规,并形成总体模型及小区模块向社会公开展示,接受监督。

2、县综合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加速制定扩模增容规划及各功能小区控制性详规;县旅游度假区要做好并严格执行“4218”(四大板块、两条发展轴线、一个主题乐园、八大核心景点)及16个功能小区详规;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产业聚集区发展特色要科学定位,每个乡镇产业聚集区也要编制总体规划和功能小区建设详规。

3、要严格按功能小区详规安排项目,减少项目用地的随意性,尤其不得挤占工业用地,不得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地迁入工业用地规划区,不得将公共服务用地挪作商业用地,不得在工业区内超标准建花园、经营及娱乐服务场所。对于条件不具备、基础薄弱、污染严重、特色不鲜明的乡镇园区应限制发展或撤并,减少重复投资,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

二、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争取更多用地指标

4、要学习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争取那些政策许可范围内的用地指标,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省“861”重大项目、“村村通”工程、农林水项目等等。县政府要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对接,制订部门主动争取指标的激励措施,多方争取对应指标。

5、对老企业转移的闲置用地、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闲置半闲置用地、林荒地等,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主动服务,加强指导,通过置换、复垦、恢复、租赁等方法,争取用地指标,促使闲置场地尽早发挥作用。

6、要坚持政府引导,超前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争取更多的当年用地指标。

7、要合理利用现有的用地指标。根据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对计划内用地指标,重点向园区倾斜、向工业产业倾斜、向高新技术产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倾斜,并适当增加分配乡镇园区用地指标,切实将有限的用地计划用在刀刃上。

三、建立用地监管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8、建立和完善用地监管机制。县委、县政府要尽快出台全县工业供用地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成立园区规划用地监管机构,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用地台帐式管理机制,严格实行供用地管理责任过错追究制。

9、加强对不同类型企业厂房建设的指导,推广工业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共享宿舍、食堂、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等,提高土地使用价值。对投资规模较小的工业建设项目和规模以下企业,要鼓励其进入工业标准化厂房或各具特色的“园中园”。

10、科学评定工业项目用地规模。确定合理的土地投资强度,参照亩均税收贡献率、劳动力工资额、工业类型等指标,综合分析研究企业供地规模。对投资强度要严格审核把关,预防投资泡沫发生。建议对以前入区企业投资强度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节约集约用地企业进行奖励,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应要求其追加投资或进行处置。

11、重视发展低碳经济,招大引强、选资入区。

12、规范工业用地建设时序进度管理。落实开工、竣工时间,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性。

13、严格禁止工业用地擅自改变用途。已供应的工业用地,原则上不予改变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按程序报县政府批准后,依法实行招拍挂出让。对擅自改变或变相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坚决依法打击和处罚,确保工业用地真正用于工业项目。

14、加大闲置半闲置工业用地处置力度,尽早发挥土地使用效益。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闲置厂房、破产企业等存量土地,相关部门要积极摸排,及时处置。对占地多的半闲置企业,要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对长期处于闲置半闲置土地,应落实果断处置措施。

四、加强部门统筹协调,保障工业项目用地

15、加快拆迁工作进度。要针对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尽快出台乡镇征收集体土地及拆迁安置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同一区域政策要合理平衡,指导各园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要综合分析拆迁户提出的生活出路、规范安置小区建设、社会养老保险等问题,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坚持思想工作为主,依法拆迁与有情操作相结合、加强管理与服务周全相结合,激励主动拆迁,推进依法拆迁、和谐拆迁。县综合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和老城区隶属县城总体规划,“三区”拆迁安置政策标准应一致,从而消除群众疑虑和攀比思想。

16、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国土、建设、财政、环保、林业、各园区管理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寓管理于服务中,主动调研、主动服务,帮助破解工业用地指标紧缺难题;加强沟通、互通信息,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时效;在企业相关税费收取上,要打捆扎口依法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合力推进我县工业用地依法按规利用,保障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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