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县政协委员程君来反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看病难、看病贵,但也存在结算方式不尽合理的问题。期盼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关注和解决。
近年来,随着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的不断提高和大病救助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百姓的生命保障线越来越坚固。由于现行医保结算方式是患者住院治疗期间所用的费用采取患者先行垫付,待出院时(后)才能在医保窗口进行结算,医保窗口再将该报销的医疗费退还给患者,这种结算方式避免了医院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患者拖欠医疗费用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弊端,影响了百姓尤其是困难人群享受这项民生政策的机会,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困难患者的负担。
为此,建议相关部门调整现行医保结算方式,医院在收治已缴纳医疗保险的患者后,按当天治疗费用的一半或三分之一暂收医疗费,待患者出院时再进行总费用结算,在有效降低医院无法收取医疗费用风险的同时,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