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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第三次提案委员会关于十届三次会议提

发布时间:2017-11-01 00:36  点击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潜山县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许 侪 森
(2005年2月27日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通过)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代表提案委员会,将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潜山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截止2005年2月26日下午5时,共收到提案136件,提出提案的委员达180多人次。按照《潜山县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共立案127件,占总数的93.4%。在已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126件,界别提案1件。按类别分,经济建设方面79件,占62.2%,教科文卫体方面20件,占15.8%;政治法律、劳动人事方面14件,占11.0%,统战政协、民族宗教和其他方面14件,占11.0%。没有立案的9件,会后将作为来信和建议转有关单位研究和参考。
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和县政协各参加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积极建言献策,通过提案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提案委员会认为,这次会议期间征集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充分体现了委员们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提案数量上升,提案质量较高;二是提案更加贴近实际,突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充分反映了全县人民群众的愿望;三是提案基本做到分析透彻、建议具体、可操作性强,体现出委员参政议政能力的提高。我们深信,这些提案通过认真办理后,将会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对已立案的提案,我们将在会后及时与县委办、政府办会商,继续采取联合交办的形式,郑重地将这次会议提案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同时,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承办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督办和服务,组织委员跟踪调研、视察提案办理情况,促进提案落到实处。大会闭幕后,希望委员和各政协参加单位、各专委会继续提出提案,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地做好审查工作,立案后送交有关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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